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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商丘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8-03-2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7年度在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69号)、《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商政办明电〔2017193号)等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结合环境保护工作的特点,以商丘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等载体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

一、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答记者问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2410条,其内容涉及我局政务公开专栏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公开,其中有大气和水环境相关信息公开,环评信息信息公开,重点污染源监测等信息公开;以及还有各种特色专题专栏信息公开。不断加大了我局对外信息公开的力度。

内设信息公开机构1个,专职信息工作人员3名;共办理各类网上环境污染投诉及咨询建议89件,其中政府信箱89件,现已按照要求全部办结回复。没有行政复议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主要工作

(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重要性工作来抓,纳入日常工作中,出台了《商丘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同时,围绕新闻发布、“12369”政府服务热线办理等工作,建立了专门的工作制度,明确了办理程序和要求,确保依法公开。

(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

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系统年度工作考核,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并建立健全评议反馈、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到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全面提高信息公开效能

1.按照要求,全面公开。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办公室和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对门户网站公开目录进行了全面调整和重新排版,突出了“商丘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战报”、“重点领域公开信息公开”、“双随机公开”等信息公开,在网站醒目位置设置部门预决算公示、完善信息公开服务,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2.实行阳光政务,主动接受监督。一是将所有涉及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费核定征收等办理事项集中到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二是严格按照《商丘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的规定》要求,将行政审批事项、排污费核定、征收、环保法律法规、办理流程、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全部在环保局网站公开;印发办事指南,让群众通过办事指南就能明白环保事项办理时限、所提交的资料等。进一步优化了政务环境,既方便了为民服务,又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针对性还有待加强;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信息公开对提升业务工作水平的成效还不明显等等。

四、2018年主要工作思路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将遵循国家、省、市最新指示和要求,按照“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意识,继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长效化工作水平,全面推进主动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新闻发布、市长信箱和“12369”服务热线等工作,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程公开,不断提升环保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   

 

2018222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7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商丘市环境保护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41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8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838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86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32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1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1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3

     2.兼职人员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单位负责人:   吴亚      审核人: 闫国栋    填报人:韩靖
  联系电话:   0370-3289678        填报日期:201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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