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36-sqssthjj-00000785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5-12-31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重污染天气预警 |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I级响应)的函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I级响应)的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预测预报,受较强冷空气影响,2026年1月1日起,全省扩散条件好转,短时间内空气质量有所改善。按照省环委办要求,经市环委办研究,决定于2026年1月1日8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I级响应)。
预警响应解除后,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工业源监管
加强日查夜查,严查偷排漏排、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确保企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错峰生产和生产调控要求,确保企业限产、停产到位。持续推进企业协商减排。全面排查清零“散乱污”企业。
二、加强扬尘源监管
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对达不到要求的停工整改。加强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根据空气湿度、温度等情况调整清扫、洒水、喷雾等作业频次。加强国省县乡公路洒水保洁力度,减少扬尘污染。
三、加强移动源监管
严格执行大货车禁限行规定,禁止不符合要求的各类柴油货车进入中心城区,过境重型车辆继续分流绕行。加强道路交通车辆疏导,依法查处市城区内违规上路、使用的高污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处罚非法运输渣土车辆。
四、加强烟花爆竹禁放
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全域禁放规定,严厉处罚违法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压实各乡(镇、街道)、社区、村组要压实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网络责任,确保每个网格定人、定岗、定责;紧盯广场、公园、商业街区、车站周边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和易发生聚集性燃放的场所,将防控责任压实到最基层、最末端。
五、加强其他面源监管
加强餐饮油烟净化装置检查,确保油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巡查和值班值守,严格查处秸秆、生物质等露天焚烧行为。加强散煤燃烧管控、油品及液化气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燃煤散烧及监测机构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本轮重污染天气总结评估报告,于2026年1月5日前函告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邮箱:sqdqyjgk@163.com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