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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000036-sqssthjj-00000166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6-04-0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拟批准公示

关于2026年4月1日拟对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综合实训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0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3日

      电话:0370-3668025

      通讯地址: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47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综合实训楼建设项目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富商大道东侧、迎宾路北侧、京九路西侧,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院内,基础医学部西北侧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河南圣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2500万元,建设实训楼1栋,地上12层。综合实训楼包括医学机能实训中心、解剖实训中心、基础护理实训中心、临床护理实训中心、护理实训中心。

项目外排污染物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实验室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关于全省开展工业

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 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 准》(GB37822-2019)附录 A 厂区内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治理措施。实验室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及商丘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管理维护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固废:按照环评要求,固废妥善处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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