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36-sqssthjj-00000079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6-03-19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拟批准公示 |
关于2026年3月19日拟对商丘顶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破碎清洗3.2万吨废旧塑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26年3月19日—2026年3月23日。
电话:0370-3668025
通讯地址: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47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商丘顶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破碎清洗3.2万吨废旧塑料项目 |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月季路162号商丘金蓬实业院内北2号厂房
| 商丘顶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翰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658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年破碎清洗3.2万吨废旧塑料。 | 项目外排污染物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污水处理站恶臭经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 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后进入商丘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后进入商丘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的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商丘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入网水质要求。 噪声: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