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36-sqssthjj-00000627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5-07-28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63194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人口和环境资源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情况”的提案收悉,经与市农业农村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是解决农村环境问题最基础的一步,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关于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战略部署,提高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商丘市坚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实施治理管控,强化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管理,为全面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建设美丽商丘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乡镇生活污水设施建设
在一系列相关政策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强力推动下,我市167个乡镇政府驻地村庄实现了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其中13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就地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处理,推动城镇污水设施建设向村级延伸,全面提升以城带乡能力。各县(市、区)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主管部门因地制宜完善乡镇收水管网,将符合条件的村庄生活污水纳入乡镇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提高入户管网覆盖率,打通污水收集“最后一米”。重点做好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或简易处理工作,加强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在改造水冲厕所的地方推动一体建设管护、同步处理利用,我市农村生活污水乱排放现象得到了有效管控。
二、强化设施日常运行管理
各县(市、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单位强化设施、泵站及管网等配套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健全巡查维护、运行记录、安全管理、应急保障、运行监督等各项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乡镇污水管网进行巡查,及时解决淤堵、损坏、泄露、溢流等问题。及时调整设施运行参数,确保出水水质按照《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达标排放。
三、提升设施专业化运维水平
商丘市积极探索污水城乡融合、建管一体的治理体系,以县(市、区)为单元,选择专业机构(部门),统一负责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逐步将不同时期、不同主体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收集系统纳入统一运维范围。目前,我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交付于第三方机构实现全县统一运维的有8个县(市、区),分别为梁园区、示范区、永城市、虞城县、柘城县、宁陵县、睢县、民权县,睢阳区和夏邑县正在积极推进全县统一运维模式。各县(市、区)运维主管部门积极探索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管理市场化的模式,运维主管部门将设施运行维护成效作为评价运维实施主体的依据,实行以效付费,切实提高运维管理水平。
四、强化尾水回收资源化利用
按照“以用促治”的治水理念,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健全治理机制,各县(市、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的尾水用于回补坑塘沟渠,激活坑塘水动力,或交于相关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包括不限于电厂循环水、冷却水,冲洗水,杂用水等),鼓励与农村庭院经济和农业绿色发展相结合,就近就地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永城市创新收益机制,创新“中水回用+碳交易”收益机制,永城市十八里镇污水处理厂、市六污、市四污、市三污厂等与闽源钢铁、豫东电厂、神火电厂等重点企业签订年供应中水约1000万吨协议,增收费用用于补贴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经费。
五、强化设施分类监管能力
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市生态环境统一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将乡镇实际日处理量100吨及以上设施纳入市监管平台,完成在线监测监控联网,推动有动力设施实现“市(县)平台一网统管”;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以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为重点,加强设施出水运行监管。每半年开展一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工作,出水水质达到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820-2019);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纳入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常规工作,适时检查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每半年开展一次设施日常巡查工作,确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六、探索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
市财政局将结合财政部门职能、现行财政体制和市县财力状况,支持县级财政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各县(市、区)统筹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护和资金来源,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多元化筹措融资渠道,加大对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投入力度,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确保运维资金有效长效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依法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并专款专用。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