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36-sqssthjj-00000574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5-08-15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市生态环境局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0号建议的回复
薛义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企业用热需求,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暂无法同意企业新建供热锅炉计划,主要原因如下。
(一)政策不支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24〕12号)规定:全省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2025年年底前,对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具备供热替代条件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进行关停或整合。中电(商丘)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覆盖商丘市中心城区,中心城区内不宜新建燃煤锅炉(机组)。
(二)形势不允许。当前,我市空气质量改善形势非常严峻,PM2.5浓度全省倒一、全国168重点城市倒六,完成“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压力较大。该企业位于中心城区,新建7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会加重我市的污染程度,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且新建燃煤锅炉会加大全市煤炭使用量,不利于“双碳”工作开展。
建议梁园区政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完成高新区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引入中电(商丘)热电有限公司热源,保障企业及居民生产生活需要。
2025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