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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3日环保备案公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7-10-13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201626号)、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商政办〔201638号)和商丘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环保委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全省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商环委办〔201727号)要求,商丘市奥林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等4个建设项目经环评机构编制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检测报告》,商丘市环境保护局睢阳分局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商丘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了环保备案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现对下列建设项目进行环保备案并公告。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建设  

内容  

污染治理设施情况  

污染物稳定达标情况  

1  

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  

商丘市奥林水泥有限公司  

商丘市睢阳区路河乡工业园区内  

生产车间、办公室、  

仓库  

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噪声通过基础减震、车间隔声、距离衰减、消声等措施达标排放;生产固废和生活固废合理利用或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染物排放按照该项目评估报告要求实施。  

经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放要求。

2  

年产1万吨白酒项目  

河南林河酒业有限公司  

睢阳区宋集镇林河村  

生产车间、办公室、  

仓库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活性炭过滤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新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噪声通过基础减震、车间隔声、距离衰减、消声等措施达标排放;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并分类收集、分类存放,设置明显标志,做好“三防”措施,生活固废合理利用或妥善处置;污染物排放按照该项目评估报告要求实施。  

经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放要求。  

3  

年产600万套服装生产项目  

商丘市小燕子服饰有限公司  

商丘市睢阳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北侧  

生产车间、办公室、仓库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管网排入睢阳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气通过除尘风扇、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外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外排;噪声通过基础减震、车间隔声、距离衰减、消声等措施达标排放;生产固废和生活固废合理利用或妥善处置;污染物排放按照该项目评估报告要求实施。  

经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放要求。

4  

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项目  

商丘市裕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商丘市睢阳区南京路与平原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南  

展厅、维修车间、配建房及附属设施  

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噪声通过基础减震、车间隔声、距离衰减、消声等措施达标排放;生产固废和生活固废合理利用或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染物排放按照该项目评估报告要求实施。  

经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放要求。  

备注:备案仅是环保备案,作为发放排污许可证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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